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2023年立项山西省高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5-06-23 10:05:56   作者:   来源:   浏览次数:

各立项单位:

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山西省高校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规定,2023年度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即将开始,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

一、结项验收范围

2023学院获得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,如果立项项目没有按照预期完成任务,可以申请延期1年,需办理延期手续。

二、结项验收程序

(一)验收标准

按照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》(晋教科[2019] 3 号)中的《高等学校科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中关于结项的具体要求,提出以下结题要求:

1.基本要求:

项目结项验收以《申请书》为基本依据,课题组还需提供《结项报告书》、《研究报告》(1万字以上,具体格式见附件)及其他佐证材料。项目组成员人数不超过5人(含主持人)。

2. 必备条件:

西省高校科技创新项目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:

(1)在北大核心或者南大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;

(2)发表1篇以上论文,且被SCI或EI收录;

(3)出版1部及以上学术专著;

(4)产出高水平的基础性成果(如软件、数据库、模型、专利等)或应用性成果(须有成果采用部门提供的证明)。

(二)提交材料

各立项部门以系部为单位请于91217点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以“课题类型+课题名称”发送到sxgyjkb@163.com,纸质版送教科研中心908。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

1)《申请书》1份;

2)《结项报告书》1式3份,均为A4纸打印,左侧装订;

3)项目其他成果复印件1套(研究报告装订在其中)。

4)《结项验收汇总表》1份。


联系人:王老师           联系电话:3350570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科研中心

2025年6月23日


附件:

1.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

2.研究报告模板

3.结项验收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