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立项单位:
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山西省高校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规定,2023年度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项验收范围
2023年学院获得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,如果立项项目没有按照预期完成任务,可以申请延期1年,需办理延期手续。
二、结项验收程序
(一)验收标准
按照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》(晋教科[2019] 3 号)中的《高等学校科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中关于结项的具体要求,提出以下结题要求:
1.基本要求:
项目结项验收以《申请书》为基本依据,课题组还需提供《结项报告书》、《研究报告》(1万字以上,具体格式见附件)及其他佐证材料。项目组成员人数不超过5人(含主持人)。
2. 必备条件:
山西省高校科技创新项目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:
(1)在北大核心或者南大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;
(2)发表1篇以上论文,且被SCI或EI收录;
(3)出版1部及以上学术专著;
(4)产出高水平的基础性成果(如软件、数据库、模型、专利等)或应用性成果(须有成果采用部门提供的证明)。
(二)提交材料
各立项部门以系部为单位请于9月12日17点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以“课题类型+课题名称”发送到sxgyjkb@163.com,纸质版报送教科研中心908。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:
(1)《申请书》1份;
(2)《结项报告书》1式3份,均为A4纸打印,左侧装订;
(3)项目其他成果复印件1套(研究报告装订在其中)。
(4)《结项验收汇总表》1份。
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3350570
教科研中心
2025年6月23日
附件:
1.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
2.研究报告模板
3.结项验收汇总表